准考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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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須知
比賽須知:
1. 比賽場地每次或有不同,會在香港學校或大專院校內進行,不會在工廠大廈或危險建築物內舉行,以本會邀請函或通告及准考證為準。
2. 所收取的費用作為租借場地、聘請評委、製作證書、獎牌、獎盃及行政費用等。
3. 所有參賽學生請攜帶由本會發出的准考證(本頁)或手機版本准考證。
4. 所有參賽學生請攜帶學生手冊或身分證。
5. 所有參賽者必須按照准考證上比賽地點及時間作賽,違者可被取消資格。
6. 比賽後,請務必謹記帶走隨身物品。
7. 小學組參賽者考試完畢後,請家長/監護人自行接送方可放行,中學生則可以自行離開。
8. 比賽結果將於指定日期,於本會網站內www.hkchsedu.net公佈。
9. 入圍賽不設獎項。所有獲得入圍資格的學生皆可參加在香港舉辦的現場作文初賽。
10. 請保存好准考證編號,以便查詢比賽結果。
11. 如比賽日天氣惡劣及轉差,本會會另作安排及不設退款。詳情請參閱本會網站 [比賽細節- 天氣惡劣及轉差] 情況及安排。
12. 本會保留更改比賽規則、日期、地點或比賽形式(包括改為網上舉行)的權利。
13. 本會保留對本條款及細則之最終解釋及修訂權。